为大力推动产业和科技互促双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广东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广东省政府办公厅12月6日提出《关于推动能源科技创新促进能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加快建设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新型能源产业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适应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将广东加快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能源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提升能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实施意见》明确,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加快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项目,转移转化一批高价值成果,加快建设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新型能源产业体系。将重点推进先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综合利用技术、安全高效核能技术、绿色高效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节能减排技术、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支撑技术、数字化智能化应用、新型能源体系机制和模式创新等七大领域的创新研究。
同时,建立广东省能源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库,遴选优质项目入库,并实行滚动管理。组织开展能源产业科技创新重点工程遴选,支持申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成立能源科技创新专家咨询和评估委员会,常态化组织开展咨询、诊断和评价。
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对能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有重要作用。《实施意见》提出,引导在粤总部企业结合广东省明确的重点领域,持续优化创新研究方向布局和创新资源配置。引导行业龙头企业驻粤机构增加研发投入,针对能源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开展场景拓展和示范应用。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能源产业科技创新重大技术攻关任务,鼓励民营企业联合各类研究机构申报入库项目。
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
《实施意见》明确,广东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等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加快形成原创成果不断涌现、创新成果有效转化的创新生态。
开展“能源+”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研究,促进能源与算力网络、低空经济、公路交通、轨道交通、航运、绿色建筑等多能融合、多业态融合应用。总结具有复制和推广意义的试点经验,探索能源行业助力“百千万工程”新模式、新路径。
在未来产业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开展天然气水合物、新一代核电、CCUS、海洋能、地热能等领域基础研究,重点突破大容量漂浮式海上风电、高性能储能电池、高效光伏、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生物质能转化利用、CCUS等核心装备技术研发。
在新兴产业方面,广东将有序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应用,适度超前布局充放电网络、供氢网络等新型能源基础设施,重点提升风能、太阳能、新型储能、氢能、智能电网、核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水平。围绕能源产供储销用各环节,推进能源大数据平台建设,积极发展智慧电厂、智慧油气、数字电网、能源数字化集成等数字能源产业。
延伸阅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能源科技创新促进能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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