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4-0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6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敞口)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公司总经理吴记全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因工作需要,公司解聘陈文峰(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同时,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聘任吴记全为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4-0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方大国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敞口)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方大国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7,994,850.83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担保。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方大国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敞口)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决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方大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1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辽宁省营口市,主要从事焦炭、矿粉(除金银)、石灰石、冶金材料、耐火材料、建材、钢材等销售;煤炭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方大国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总资产154,575.45万元,负债103,613.48万元,资产负债率67.03%;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7,497.82万元,净利润14,399.87万元。
三、担保方及被担保方尚未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被担保方具有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20,500万元(包含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61%;其中,公司(含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320,5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77%。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4-08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总经理吴记全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吴记全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解聘陈文峰(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吴记全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人员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陈文峰,男,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部总调度长、副总工程师、采购部经理、主任工程师、首席工程师,方大特钢(常务)副总经理。
陈文峰未持有方大特钢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2、吴记全,男,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钢铁”)炼铁厂副厂长,方大特钢炼铁厂厂长,九江钢铁炼铁厂厂长、副总经理,方大特钢董事、总经理。
吴记全未持有方大特钢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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