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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33 证券简称:掌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股东减持风险。2024年10月1日,公司披露了《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股东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子跃动”)因自身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4,388,968股。公司收到股东量子跃动的通知,其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6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9%,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证券代码:603533 证券简称:掌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子跃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量子跃动因被动稀释及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致,持股比例由11.23%减少至6.23%,权益变动达到5%。
2024年12月13日,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量子跃动的《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在2021年2月9日至2024年12月12日期间,因被动稀释及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使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1.23%减少至6.23%,累计变动达到5%。本次权益变动后,量子跃动持有公司股份27,357,24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23%。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4号楼15层1503
注:表格中减持比例的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有不同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比例是根据2020年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401,000,0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是根据公司目前最新股本438,896,835股为基数进行测算。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4号楼15层150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18号院大钟寺广场C座1号楼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义务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及内部规范性文件。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章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股本总数增加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以及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由11.23%减少至6.23%,权益变动达到5%。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10月1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388,968股,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45,045,04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23%。
1、2021年2月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896,835股,公司总股本由401,000,000股增加至438,896,835股。量子跃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1.23%被动稀释至10.26%,持股变动比例为0.97%。
2、2023年3月16日至2024年12月1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68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3%。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1.23%减少至6.23%,权益变动达到5.00%。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45,045,04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2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7,357,2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比例是根据2020年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401,000,0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是根据公司目前最新股本438,896,835股为基数进行测算。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除本报告书所披露信息之外买卖掌阅科技股份的行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无其他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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