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2日发布消息,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5年1月2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均上涨70元。
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如下:
南方网、粤学习见习记者吴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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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2025年1月2日24时起上调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我市89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9230元调整为9300元,上调7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8210元调整为8280元,上调70元。其它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调整。
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89号汽油6.94元,上调0.05元;92号汽油7.49元,上调0.06元;95号汽油7.91元,上调0.06元;0号柴油7.15元,上调0.06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津云新闻记者 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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